一、根据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汉中市面皮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汉中市面皮行业协会理事会理事、监事和负责人人选由汉中市面皮行业协会筹备组在反复酝酿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由汉中市面皮行业协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理事、监事和负责人选举均采取大会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参加选举的会员超过会员总数的2/3,方可进行选举,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汉中市面皮行业协会选举理事会理事30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12名)、监事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长1名),由会员采取大会举手表决方式等额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五、本选举办法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